1、成立非牟利慈善機構是本著「安老、扶幼、贈醫施藥、為國內貧困及遍遠地區、設立基礎教育及安老等」服務。
2、薈萃商界、社會熱心人士積極參與社會公益,社會福利事業、慈善工作及濟世助人精神。
3、扶貧安老、特殊兒童服務,幼兒托管服務及獎學金等。
4.、支援服務計劃包括:家庭、學校、長者、醫療、特殊兒童等。
5、拓展國內慈善服務工作,在國內設立聯絡處,舉辦慈善籌款活動,照顧國內有須要人士。
6、接受社會機構及熱心人士捐獻,共同参與社會公益服務。
7、設立個人名義或機構慈善基金、舉辦籌款活動、賣旗籌款、慈善獎券等,為慈善用途。&
8、凡捐款$100元或以上,可獲稅務退稅。